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
根据江苏省学位办《关于开展江苏省首届“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18〕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在岗在职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我校可推荐符合推选条件的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各1个。
二、推选条件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 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 育人成效显著。指导五届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积极贡献。
4. 无学术不端或师德失范行为记录。
三、推选程序
1. 导师和导师团队于6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和不超过3000字的参评事迹(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另附导师和导师团队彩色数码电子照片1张(500万像素以上jpg格式)。
2. 各学院组织初评,于6月21日前向研究生院质量办提交推荐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联系电话:88796828,电子邮箱:zlb@ujs.edu.cn)
3. 学校于6月22日组织评选,并公示推荐名单。
附件:1. 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2. 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申请表
3. 参评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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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