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8〕1号)、教育部学位中心《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8〕2号)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相关信息
1、2018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时间分别为2018年5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2:30~5:30(我校第一外国语仅限英语,2018年我校接受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详见附件一,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详见附件二)。
2、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进行 (网址: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凡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拟参加本年度全国统一考试的申请人,请在今年3月5日至3月26日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具体报考程序详见附件三。
二、考生必须具备的资格
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5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考试报名程序
1、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须在3月5日到3月26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当年的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并在我校审核通过后最迟于3月31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人/科)。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2、5月14日至5月20日,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5月20日全国统考,考生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指纹验证方可入场考试。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负责该项工作的专职人员,并及时将本通知内容告知所有相关考生,按规定时间与研究生院共同做好2018年同力硕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报名工作。
学位办联系电话:0511-88797289,88792198 传 真:0511—8879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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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