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及相关规定要求,拟于2023年9月底之前开展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位论文送审
1. 学术成果、学位论文入管理系统。
在学位论文送审报批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本人在学期间的学术成果(含学术论文、专利、科研获奖等),并上传学位论文盲审格式电子版(PDF文件)。
2.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所有类别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要求详见附件1),由学院负责实施,检测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送审环节。暑期期间,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各学院自行安排。
3. 学位论文内容真实性和可靠性核查。
在学位论文送审前,由研究生导师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内容真实可靠,杜绝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有关核查材料留存学院备查。
4. 学位论文的实名送审、会评和初审
博士学位论文的送审工作由各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组织实施,实行先“实名送审”(1份),再“双盲送审”(3份)相结合的方式。
实名送审由学院负责实施,由学科、学院根据拟送审报批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确定1名评审专家(或专家组),评审结果由评审专家(或专家组)签字确认。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报批时,须附“实名送审”通过的评阅意见书(附件2)复印件。“双盲送审”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实施。
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可以试行一份会评,另一份盲审的方式。各学院需在送审报批截止日期前,将会评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否则一律采取“盲审”方式。
达到或者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学院负责组织初审。学院、学科组织至少5名专家对相关学位论文进行严格审核,初审通过且初审结果经学科带头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后续送审环节。
建议有条件的学院采取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会评等方式,对各层次、各类别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提前把关。
5. 学位论文送审报批受理。
除博士学位论文外,其他所有类别硕士学位论文的送审报批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线下报送。请各学院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学位论文送审报批表。
集中受理时间:工作日的星期一下午和星期四上午;暑假期间的7月18日—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为保障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批次学位论文送审报批截止日期:博士生为7月20日(星期四),硕士生为9月4日(星期一)。送审报批截止之后提交的学位论文,送审报批正常受理,研究生需签订相关承诺书。
6. 学位论文同步抽检。
学院负责所有类别硕士学位论文的首次送审,研究生院负责同步抽检。由学位办将同步抽检结果及时反馈相关学院,各学院根据《江苏大学对抽检评议有不合格意见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江大校〔2022〕43号)进行处理。
7. 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报。
拟申报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学位论文送审报批时本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导师同意,填写“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3)。报优信息由学院统一汇总,相关申报表随送审报批表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学位论文一律通过第三方平台送审。
8.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反馈及异常处理
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齐全后,学位办将以电子文件方式通知学院,由学院向研究生或导师反馈评审结果。由学院负责送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齐全后,由学院向研究生或导师反馈评审结果。
出现“学位论文送审异常”的,由研究生院和各学院严格按照《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办法》(江大校〔2021〕186号)处理。
二、 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日期应在收到“同意答辩”的评阅意见后确定。在无学位论文评阅意见或评审专家“不同意答辩”等情况下安排的学位论文答辩,一律无效。
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采用线下答辩的方式,答辩规定详见《江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江大校〔2010〕186号)。如有确实不能返校等特殊情况的经申请批准后可线上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应根据论文评阅意见,撰写详细的修改说明,提交学院(硕士)、研究生院(博士)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答辩申请手续。
因学术观点有分歧或者不同意评审专家意见的应写明理由,经导师确认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修改说明需提交答辩委员会审核。
学位论文答辩是审查学位论文内容、开展交流学术及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方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有答有辩,力戒流于形式。
三、学位授予信息提交
在申请学位论文送审报批前,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个人学历学位电子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4),经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学位基本数据表”交研究生院备案。系统中的数据是学位证书制作及学信网学位授予数据报送的依据,请各学院提醒研究生务必确保所填报信息准确无误。
另外,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在学位论文送审报批前还需登录“全国同力硕士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交学位申请,后续要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答辩申请等(具体流程见附件5)。
四、非学历硕士生学位证照片提交
非学历硕士生(包括非学历工程硕士、同力硕士、高教硕士、非学历MBA)在向学院提出学位论文送审申请时,应同时提交规定格式的2张2寸彩色照片及其电子版(可至校园内邮局旁“美艺影像”照相馆拍摄,规定格式已在该照相馆备案)。
五、学位证书的制作及发放
1. 学位证书制作
所有拟授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证书由研究生院负责制作。证书照片粘贴由各学院负责,粘贴时间另行通知。
2. 学位证书发放
学位证书的发放前,研究生需完成各项离校环节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传归档版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证书由学院发放,博士学位证书由研究生院发放。
证书的专属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专属领证时间后一个月内的每周四下午为领证时间(节假日除外),非证书发放时间谢绝领证。证书领发要求见“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领发注意事项”。
3. 证书更换
因信息错误导致需更换证书的学生,须在下一批次初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出更换证书的书面申请,待申购证书内芯后方可更换证书,同批次不接受此类申请。
五、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本批次拟毕业研究生人数、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措施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工作进度,于9月23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及时提交授予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建议名单及相关材料,与研究生院共同做好2023年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各项工作。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及各学科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备案的要求
2. 博士研究生评阅意见书(空白)
3. 江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拟报申请表
4. 学历学位授予信息的操作说明
5. 同力硕士申请学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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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