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14 编辑:梁浩 点击:

(江大研字〔202133号)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江大校[2021]135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以研究生学位课程为主,兼顾选修课,支持鼓励开展在线课程建设。

二、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近三年课程评教结果为优良。

2加强教学方式创新与改革,科学设置考核方式和内容,加强课程过程考核。

3、正在承担精品课程建设的负责人,课程建设期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11027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及教学团队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2),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

21031日前,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初审,将《江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等相关材料汇总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11月初,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现场评审。

评审采取现场汇报答辩形式,每门课程时间为15分钟,包括10分钟内容汇报及5分钟问题互动,答辩日程和要求另行通知。

411月中旬,研究生院公布评审立项结果,并启动专家随堂听课工作。

四、相关支持政策

精品课程资助经费额度35万元,由专家评审确定具体额度。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后划拨启动建设经费60%,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建设经费40%。验收合格的课程授予“江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并颁发证书,任课教师三年内的教学工作量按普通课程工作量的1.5倍计算。获得“江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优先推荐参加江苏省、国家研究生优秀课程评审。

请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组织相关教学团队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原则上重点优势学科及相关涉农学科所在单位申报不低于2门。

  研究生院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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