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自愿申请退学者应填写“附件1 江苏大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所在学院和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研究生院核查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退学的研究生应在分管校领导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办完离校手续(附件2),凭办好各项离校手续的“离校通知单”到研究生院注销学籍。
3、退学的研究生自学校退学决定之日起停发研究生奖、助学金等,不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一切待遇,不得无故滞留学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