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生院、所,下同):
为确保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加强毕业生图像信息在就业过程中的有效应用,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委托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统一采集2023届毕业生电子图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
2022年3月28日至4月5日
二、采集对象
图像信息采集对象为我校2020年9月入学的学制为3年及以上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和2021年9月入学的学制为2年、2.5年制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另外,请以下研究生将个人信息告知研究生秘书,汇总在附件2中,于3月22日前交培养办。
1.拟于2023年毕业但以前未完成毕业生图像采集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须增补名单。
2.已图像采集合格的研究生无需进行图像采集,须从附件1中删除。
三、采集办法
图像采集为线上采集,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图采”微信小程序,或关注“江苏省招就中心”公众号,选择“服务指南”中的“图像采集”项目,实名验证通过后,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进行在线采集和校对确认。
四、拍照注意事项
1.光线:建议面向窗户,自然光拍摄(避免阳光直射,不建议晚间拍摄),保证面部光线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人物姿态与表情:站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宜化妆。
5.衣着:应穿着与背景色区分明显的上衣,避免复杂图案、条纹(不得穿着蓝色和白色上衣)
6.拍照时使用本人手机后置摄像头由他人协助完成拍摄,拍摄距离不要太远;严禁使用前置摄像头自拍。
7.严禁翻拍:为确保证件照的实效性、真实性,严禁利用其它软件做任何脸部或美颜等处理,严禁翻拍其他照片。
8.可多次拍照,直到照片满意后再提交上传,上传完成后将不能更新照片。
五、收费标准:
经报省物价主管部门备案,省招就中心将为学生提供电子图像采集、实名验证、后期制作、排版冲印、统一寄送等服务;为每位学生提供电子版照片和5张纸质照片;收费标准为15元/人(纸质照片和电子图像由省招就中心统一交付学校)
重要提示:采集的电子图像将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在教育部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照片(纸质版、电子版)将用于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信网、91job智慧就业平台等就业、求职、学历查询等重要方面。请各位同学务必严肃对待,认真按步骤进行操作,严禁翻拍,以免照片不合格无法通过审核,影响上述使用。因本人随意拍摄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照片格式不统一等情况,影响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毕业信息的,责任自负。采集过程中,如有实际困难或遇到问题,可联系培养办,电话:88780089。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