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家和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文件精神,强化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全面启动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制)订内容及要求
详见“江苏大学2020年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附件1)。
二、进度安排
1.2020年5月20日前:
各学院以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为单位,形成培养方案初稿(含课程简介)交研究生院,文件命名格式为:学科代码+博士(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留学博士或留学硕士)。留学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与国内同类别研究生采用相同的模板,但需要采用双语形式(一段中文之后紧随一段英文,课程名称中英文对照)撰写。国内研究生的相关材料报送给培养办,留学研究生的相关材料报送给国际办。
2.2020年6月8日前:
研究生院完成培养方案的形式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内涵审查。
3.2020年6月18日前:
各学院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修改,并将学院审核通过的课程教学大纲和统计表报研究生院。
4.2020年6月24日:
研究生院完成教学大纲的形式审查。
5.2020年6月底:
定稿的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6.2020年7月:
各学科的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意见修改定稿,暑假期间研究生院负责编辑新方案(含教学大纲)导入系统,2020级研究生开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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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