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案例教师申报和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9〕8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优秀案例教师和案例征集的申报条件、要求详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通知的具体内容(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请申请优秀案例教师的老师填写《优秀案例教师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视频案例征集的老师填写《视频案例制作申请书》(见附件3),均需于2019年11月19日前交学院审核,各学院于2019年11月20日前分别汇总后报培养办。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按要求择优推荐。对于申报人存在师德师风、学术失范等问题的,将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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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