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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方案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7-03 编辑: 点击:

全校各学科:

为了更好地把握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各学科今年上半年修(制)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现就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预计71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审程序

1、各学科指派专人对新修(制)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内容及培养方案中所有专业课程的课程简介进行详细汇报,每个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汇报时间为15分钟左右。

2、学校成立由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答辩评审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根据今年上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精神,对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情况逐一答辩评审,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答辩结果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学校将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资助,答辩不合格的学科需组织召集本学科的专家、导师等对培养方案的内容进行重新商讨、修订。

4、所有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新方案的具体内容计划于7月下旬定稿汇编,8月份研究生院将组织各学科完成课程编码、大纲编写、系统导入等工作,确保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级研究生开始使用。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学科高度重视,解放思想、创新改革,以国内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为标杆,积极吸纳行业、企事业单位专家共同商讨具体内容。新方案务必注重前瞻性、系统性和先进性,充分体现国际化的理念、硕博贯通的原则和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细化培养目标、优化课程设置,彰显学科优势特色。目前提交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若有任何改动,请最迟于76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2、请各学科做好研究生培养方案答辩评审的安排和部署工作,确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答辩汇报人,并于78日前将汇报人名单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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