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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届硕士毕业生实践学分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7-11-27 编辑:梁浩 点击: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2018年度的应届毕业研究生主要包括大部分2015级学制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和2016级的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生(学制年限为2年)。请相关学院对照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的要求,检查研究生学术活动、外文文献阅读、学术研讨汇报、学位论文开题和实践环节等所有实践学分的完成情况。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一年(至少11个月)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的研究生,其明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的送审进度将会受到影响。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开展2018届毕业研究生实践学分完成情况的自查和互查工作,最迟于20171220日前将“毕业研究生实践学分完成情况汇总表”(范本详见附件)交培养办。对于实践学分不足的研究生,请学院会同相关导师提出具体方案,及时告诉研究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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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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