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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13 编辑:梁浩 点击: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 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

(二)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

(三)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

(四)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五)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六)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

(七)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八)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九)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条件详见“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管理办法(2018)”(附件1),另行补充如下:

(一)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

1、申请承办的学院应具有省优势学科或重点学科,具有鲜明的特色与优势。

2、大赛主题应紧密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赛方案科学合理。

(二)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

1、申请承办的学院应具有省优势学科或重点学科,鼓励多个相关学科、交叉学科联合申报。

2已申报承办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的学科,当年度不可同时申报主办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

(三)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

1、申请承办的学院应具有省优势学科或重点学科,鼓励多个相关学科、交叉学科联合申报。

2已申报承办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学科,当年度不可同时申报主办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

(四)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1、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学术型研究生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硕士生可申报实践创新计划。科研创新立项、实践创新立项共120项左右,均为省级创新计划。

2、申报对象主要为在学的博士研究生和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

3、各学院推荐申报的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数限额根据2017级研究生人数测算,详见附件2。每位导师所指导博士生、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各限报1项。

4、项目申报书中的材料须填写完整,预期的科研成果必须表述清晰合理,明确在满足申请学位的基础上另行增加的成果及数量(例:SCI/EI检索学术论文X篇,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X篇,获得申请/授权发明专利X项)。

5、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资助经费以由学校、导师共同资助。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每项1.5万元,其中导师承担0.5万元,学校承担1.0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万元,其中导师承担0.2万元,学校承担0.6万元。

6、研究生创新计划立项成功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建卡并划拨资助经费(导师承担的资助部分由导师提前从其科研项目账号中将资助经费划拨至“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专项”,项目号另行通知)。

7、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立项后的项目不能按时按要求结题的,其导师指导的研究生下一年度将暂停申报省研究生创新立项,并减少相关学院下一年度的研究生创新立项指标数。

(五)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1、申报项目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大课题的立项指南见附件1。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实行省立项省资助,一般课题实行省立项校资助。鼓励课题申报人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

2、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无在研的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我校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 5 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3、课题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

(六)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

1、凡在江苏省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的,均可申报。

2、申请者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3、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4、已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七)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1、工作站获批设立已满3年(获批已满三年的省研究生企业工作站清单见附件3),且近3年进站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总人数达8人(含)以上。

2、工作站具有高水平的联合指导队伍,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生活保障支撑等。

3、工作站能充分利用高校和合作单位双方的优质资源联合培养研究生,形成紧密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校、合作单位及其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多方共赢。合作研究取得重要成果,高校研究生团队在推动工作站所在单位(企业)员工培训、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工作站培养出的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

4、各学院“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报的最小数详见附件4,申报表必须经工作站所在地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八)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1、获批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已满 3 年(评优已满三年的省研究生企业工作站清单见附件5),且近 3年进站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总人数达 15 人(含)以上。

  2、具有高水平的联合指导队伍,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生活保障支撑等。

3、工作站能充分利用高校和合作单位双方的优质资源联合培养研究生,3 年内合作申报或完成的项目不少于 3项,形成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校、合作单位及其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多方共赢。合作研究取得较大进展,成果丰硕;工作站培养出的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优势明显;高校研究生团队在推动工作站所在单位(企业)员工培训、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有声音、有成效,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九)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1、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以企业为主,会同学校联合申报。申报前学科、导师、企业要加强对接交流,形成研发方向共识,达成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各方责权利。

2、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合作双方的基本情况及合作协议,近三年拟研发的主要课题,进站研究生团队的人数,进站研究生的工作经费、生活资助、基本生活条件和管理制度等。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需经企业所在地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材料报送

申报表范本详见附件6。申报材料由各学院进行审核初选,根据附件7的要求,项目1-3319日前、项目4-942日前统一汇总经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一)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的申报材料交培养办,联系电话:0511-88780089电子文档发至yjspy@ujs.edu.cn

(二)“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的申报材料交质量办,联系电话:0511-88796828电子文档发至zlb@ujs.edu.cn

(三)“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材料交国际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0511-88987590,电子文档发至bhjd@ujs.edu.cn

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项目申报人自行备份。

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各类项目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今后省教育厅下达各项申报指标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有关组织推荐工作,真正筛选出优秀的具有创新潜力的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以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评选出贡献突出、成效显著并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进一步拓宽校企合作渠道,加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平台建设,努力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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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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