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环节过程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学院根据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和研究生培养环节进程,配合做好本学期研究生学籍及培养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期注册及学籍信息核对
1、学期注册
2016、2017级研究生需于9月12日(周三)前登录“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系统(2014版)”完成学期注册(未缴纳学费者不能注册)(通过银行代扣学费的,每周四会同银行更新数据)。逾期未注册的研究生将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完成学期注册后再予补发。
2、学籍信息核对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要求,各高校须在9月底完成2018年研究生的学年注册工作。
(1)2015、2016、2017级在读的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2014版),通过“个人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核对信息,几个重要的信息有姓名、学号、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中一致)、专业。
(2)2014级及往届在读的研究生,其需要核对的信息以发放的纸质材料为准(附件1)。
研究生本人若发现信息有误,请填写提交《江苏大学研究生学籍信息更改(正)申请表》(附件2),并向学院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学院审核后于9月24日(周一)前汇总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申请表”交培养办。逾期未提交证明材料者视同该生信息无误。
学年注册事关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信息,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各年级研究生逐一核对。
二、课程成绩管理
1、仍未在系统中录入成绩的研究生课程,请提醒任课教师及时补录,最迟9月5日(周三)前汇总上交本学院的课程成绩登记表,同时请做好学院研究生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研究生课程成绩复核最迟于9月12日(周三)前完成(逾期视作成绩无异议),成绩复核申请需以学院为单位汇总。请各学院9月14日(周五)前将研究生个人递交的“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3)汇总后交培养办,培养办组织相关任课教师查询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研究生本人。
3、请通知2016/2017级及往届未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严格审查个人课程学习情况(含课程结构、学分等),其中,2002-2017级在读博士研究生成绩合格者的名单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网址链接/info/1031/4063.htm,其余博士研究生的课程成绩暂不完整)。
课程修学不符合毕业条件者必须及时重修、补修。相关研究生需按要求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重修、退修、补修申请表》(附件4),各学院汇总审核后于9月21日(周五)前交培养办。
4、2016、2017级学生成绩已经合格但成绩单仍未打印的学院,请制作硕士生成绩单一式5份,10月26日(周五)前报培养办审核、盖章。
三、培养环节检查落实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满10个月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满20个月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具体要求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的要求及考核办法》(附件5)、《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实施细则》(附件6),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要求执行。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与研究生院共同做好2016级、2017级及往届研究生的学籍及培养环节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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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